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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问答
点击量: 来源:广西重阳老年公寓 作者:重阳公寓 发布时间:2023/2/14 11:28:08
广西重阳老年公寓2021年经申报成为第二批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医疗护理服务和基本生活照料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问答
1.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
参保对象为南宁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符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已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不参加长护险。
3.享受待遇需符合什么条件?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在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护险费的前提下,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4.怎么参保缴费、交多少钱?
从2021年3月1日起长期护理保险保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同步征收,参保登记手续有关事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属于单位缴纳的部分,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收方式,每月在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同时扣缴长护险保费;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每月从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中扣缴。
5.申请失能评估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由代理人办理的:
①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②《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代办委托书》原件;
(3)《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表》原件;
(4)《申请人承诺书》原件;
(5)《Katz日常生活功能指数评价量表》原件;
(6)《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原件;
(7)因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病历、医疗诊断书、与失能状态相关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原件。
6.失能评估需要交费吗?
参保人无需支付失能评估费用,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也不得向参保人收取任何费用。
7.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享受待遇?
(1)失能评估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失能评估结论书。
(2)经失能评估符合长护险待遇支付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从评估结论下达的次月起享受长护险待遇,长护险待遇按接受护理服务的实际天数计发。
(3)住院重度失能人员因病住院治疗的,从入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次日起停止享受长护险护理服务待遇,办理出院后的次日恢复享受长护险待遇。
8.护理服务方式有哪些?
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方式有以下三种:机构上门护理、入住机构护理和异地居住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愿意接受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的护理服务方式,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9.待遇享受标准是多少?如何支付?
各护理方式服务费用支付标准如下:
属于长护基金支付费用部分由长护保险承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按协议约定结算,属于重度失能人员支付部分由重度失能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定点服务机构直接结算。
10.如果中断缴费还能继续享受长护险待遇吗?
不能。享受长护险时中断缴费将会停止享受长护险待遇,应按规定补缴相应的费用,足额补缴后其享受长护险待遇的规定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11.什么情况暂停享受长护险待遇?
(1)评定结论2年有效期届满,但未按规定申请重新评定的,自评定的结论有效期届满的次日起暂停享受待遇;
(2)享受待遇期间,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待遇。
12.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长护险待遇?
(1)重度失能人员失能情况发生变化,经治疗后恢复部分生活自理能力,不再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按规定期末复评及动态评估后不符合重度失能等级、不符合长护险待遇支付条件的,从认定的次日起不再享受长护险待遇;
(2)重度失能人员辞世,从次日起停止享受长护险待遇。
13.异地居住人员如何申请失能评估?
参保人员本人因实际需要长期居住地在自治区内南宁市外,符合长护险享受待遇条件的,应当返回参保地接 受失能评估,失能评估程序、评估标准与参保地有关规定一致。
14.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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